凤江镇人文环境改善示范村建设项目(凤南、凤西、洪湖、鸿西、莪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江镇人文环境改善示范村建设项目(凤南、凤西、洪湖、鸿西、莪萃)已由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揭西发改投审〔2022〕123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积极向上级争取支持,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揭西县凤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江镇人文环境改善示范村建设项目(凤南、凤西、洪湖、鸿西、莪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揭西县凤江镇凤南村、凤西村、洪湖村、鸿西村、莪萃村。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凤江镇人文环境改善示范村建设项目(凤南、凤西、洪湖、鸿西、莪萃),建设范围为依托凤江资源禀赋,打造“凤南+凤西+洪湖+鸿西+莪萃”人文环境改善示范区,提升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补短板,道路硬底化长30公里;完善雨污分流,建设污水管网28km;集中供水管网0.22公里;改造公共活动场所22010平方米;对池塘水体进行水岸同治5.56公里;配套建设旧墙粉刷、路灯安装、场地道路绿化等设施。(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的方案及相关资料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21073.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749.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08.29万元,预备费1915.79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4.2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含概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
完成项目的初期、详勘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勘察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现场摸查。
(2)工程设计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备设计;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设计相关服务;配合概算审核,取得概算批复。
(3)全过程造价咨询(含概算编制)
项目概算投资控制、制定概算控制方案并予以实施、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复核相关工作、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施工阶段成本控制、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对与项目投资控制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等相关工作,配合审计或财政评审等服务工作。
2.5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之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标人须按照工程进度及时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对相应项目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及时出具咨询成果,并密切与建设单位联系,确保施工质量与工程进度。
2.6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作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控制目标:在包含完整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全部建设内容的前提下,确保投资控制在政府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2.7 本项目暂定最高投标限价732.87万元,其中:
(1)勘察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150.69万元;
(2)设计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502.31万元;
(3)全过程造价咨询费(含概算编制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79.8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至(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工程勘察(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任务方负责提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任务方负责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符合本项目设计要求的设计单位;(3)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工程设计由一家承担,不能由联合体分别承担。
3.3 投标人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人员要求如下:
3.3.1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应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格之一: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3.2 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3 设计负责人(可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兼任)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3.4 造价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注:拟任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除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互相兼任外,其他负责人均不得互相兼任,且上述人员均在其本单位注册;联合体投标的,人员由负责相应任务方提供。
3.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5 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及其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于2023年6月2日发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9日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及图纸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参加线上开标并解密,远程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非系统原因导致无法在远程解密截止时间前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同无效投标。
6. 投标注意事项
6.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点击“投标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首页点击“更多分类-服务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search/fwzy)搜索范围切换到“揭阳市”下载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引和运行环境安装包,以便使用建设工程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6.3本项目需办理电子签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西县凤江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启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人:卢工 |
电话:0663-5351859 | 电 话:0663-8258166 |
地址:揭阳市揭西县凤江镇人民政府 |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