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惠城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7 开标时间:2025-02-2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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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5224-17-01-78910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来县惠城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来县惠城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项目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惠来县惠城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项目设计 | ||||||||||||||||||||||||||||||
公示名称 | 惠来县惠城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02.27 | ||||||||||||||||||||||||||||||
评标情况 |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1)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上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审查。
二、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情况:
三、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18813.10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70%,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70%; 第二中标候选人: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09799.50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50%,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50%;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26587.33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01%,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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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18813.10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70%,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70%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一期的设计工期为45日,具体安排如下: (1)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2)发包人通过方案设计成果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3)完成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 项目二期视资金到位情况再行启动建设,具体设计工期安排再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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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光 | 资质资格 | 市政类给水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注册编号:4901001419)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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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09799.50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50%,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50%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一期的设计工期为45日,具体安排如下: (1)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2)发包人通过方案设计成果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3)完成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 项目二期视资金到位情况再行启动建设,具体设计工期安排再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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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毛明春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编号:AD243700127)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2、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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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26587.33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01%,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01%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一期的设计工期为45日,具体安排如下: (1)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2)发包人通过方案设计成果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3)完成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 项目二期视资金到位情况再行启动建设,具体设计工期安排再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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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肖春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编号:AD24510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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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 2、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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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来县惠城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惠来县惠城镇群北路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6632313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6682384 |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道4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27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03月03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