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汕头段)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开标时间:2026-05-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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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项目编号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500-76-01-08563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韩江干流治理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汕头段)工程保险 | ||
| 标段(包)名称 | 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汕头段)工程保险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 | ||
| 资金来源 |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按该段总投资的70%安排补助资金,其余30%投资由汕头市负责筹措落实。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汕头段)工程治理范围包括澄海区和龙湖区,治理河长17.144公里。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在现有防洪工程基础上,通过堤防达标加固、险工险段防护、穿堤涵闸加固等工程措施,完善韩江干流汕头段的防洪体系,提高沿江两岸的防洪能力。上蓬围堤防(东岸段和西岸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100 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1级;苏溪围、苏北围和一八围等堤防现状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本阶段仅对险工段进行护岸加固,堤防级别维持为3级不变。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堤防17.456公里,重建小型涵闸2座,施工总工期24个月。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5577.19万元。 | ||
| 招标内容 | 承保内容为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汕头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 ||
| 工期 | (1)建筑期:自保险保单正式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24个月。如工程在上述期限中未按时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保险期限免费延期 6 个月,期间不增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如需要延期,保险人在保险期限结束前30天提醒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延期;如 6 个月后还需要继续延期,保险人同样提前 30 天提醒招标人,并协商相关延期费用。 (2)保证期:自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12 个月,如本项目工程建筑期延期,则保证期限相应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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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投标限价 | 573851.24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必须获得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的唯一授权。若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投标,或者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同时投标,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且证书处于有效期(投标人为保险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则该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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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ggzy.cn/)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6年04月17日12时 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23时59分 |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23时59分 |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6日 | ||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12日09时30分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12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招标人 | 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中山路189号汕头市水务局综合楼8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856698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启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濠江区疏港大道9号创新产业园产A-02幢第7层70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984880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45006 |
| 项目核准部门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75/0754-88275115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一、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广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三、其它事项: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为基数按“服务类”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下浮2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本项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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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年04月17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