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无废园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无废园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2026-G022-C1-1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无废园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无废园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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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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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无废园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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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附件1《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附件1《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6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附件2格式填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若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附件1《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无废园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合同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与竞标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时提交符合上述比例的投标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无废园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若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证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二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等关于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规定,并均须对应提供相关资料;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他单位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3日至2026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远程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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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
联系方式:0754-88699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启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濠江区疏港大道9号创新产业园产A-02幢第7层701号
联系方式:0754-88984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4-88984880
广东启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3日


